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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失而复得的赔偿款

发布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真没想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还能领到这笔赔偿款……”近日,庆阳市庆城县桐川镇高庄村的几户村民收到了“迟到”的赔偿金。

  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当时,桐川镇境内油田作业区安装控油设备时,将高庄村三条俭组8户村民种植的农作物污染,经村委会协调,该作业区答应给付8户村民3000元污染赔偿款,但等待多年却杳无音讯。

  今年7月接到群众举报后,庆城县纪委监委将其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线索台账,安排“室组地”联合第五办案协作区优先研判处置办理。很快便查实问题反映属实。

  原来早在5年前,3000元赔偿款就已经转入8户群众之一的张某某账户,张某某将该笔资金取出后交给时任高庄村村委会主任豆某某进行分配。但豆某某却将该笔资金据为己有,一直未向群众兑付。最终,县纪委监委给予豆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3000元赔偿款,在办案人员的监督下,涉及的8户群众每户分得375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着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此,县纪委监委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建立“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区,统筹办案力量,凝聚工作合力,充分运用“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涉及的问题线索分级跟踪督办,快查快结。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受理处置问题线索45件,已办结26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立案后采取留置措施1人。(供稿 李亚南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6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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