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为干部正名 向诬告亮剑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近日,景洪市基诺山乡召开了一场不实举报澄清正名会,对该乡某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白某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相关情况进行澄清。澄清后,白某表示:“被举报后的一段时间,我心里都很不是滋味。感谢乡纪委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不良影响,我可以放开手脚为村里干事了。”
此前,该乡纪委收到举报,反映白某存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该乡纪委随即通过函询、谈话、走访等方式深入细致核查,证实举报内容失实。
近年来,景洪市积极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扎实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既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又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在起底排查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案件承办部门对失实检举控告、实名检举控告及正办件进行精准分析研判,梳理建立拟澄清正名台账,并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澄清正名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今年以来,共开展澄清正名3件4人。
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为干部正名与向诬告亮剑同步推进,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政法、信访、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预防、辨别、查处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线索研判、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推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与澄清正名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周春荣 玉南凤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0508/128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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