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真评细查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被审查人违纪事实材料签署意见不规范。”“审查报告引用条规没有精准到款、精准到项。”……这是福贡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向各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进行现场反馈的场景。
近日,福贡县纪委监委从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了3名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组,通过随机抽查、全面阅卷、集体讨论等方式,对各乡(镇)2023年以来已办结的24起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共核查卷宗90余本,现场反馈共性问题16个、个性问题54个。
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尺度统一、发现问题精准,该县纪委监委对标中央和省、州纪委监委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最新要求,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文书规范、归档规范5个方面,紧盯主体身份是否符合、问题是否查清、程序是否合规、处分是否恰当、条规是否精准运用等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评查内容、明确评查重点,组织评查组成员开展评查前培训学习,确保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案件质量评查关键在“查”,重点在“评”。为此,评查组采取事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突击抽查的方式,直插一线,对各乡(镇)办结的案件开展抽查核查和全阅卷式“体检”,确保真发现案件查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评查组逐一梳理、逐项记录,以“一案一表”形式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经评查组集体讨论后逐案反馈,并以评查案件为例对办案人员现场进行“一对一”指导、“点对点”培训、“手把手”答疑,切实增强基层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评查组还对2023年州、县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切实推动评查整改成果再巩固再提升。
“评查只是手段,做深做实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推动案件质量提升才是目的。下一步,我们将健全完善评查结果运用和反馈意见整改机制,通过适时开展评查整改跟踪回访、定期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精准化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木忠平 张嘉驿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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