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杨再春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杨再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再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私德不修,搞钱色交易;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再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再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scdc/tjjgb/202409/t20240904_8554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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