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 | 没给出去的“借条”
发布时间:2024-09-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听说了吗?纪委监委通报了负责我们局工程承包商赵老板被留置的消息……”下班途中,李局长偶然听到同事的议论,下楼的脚步立马顿住了。
紧接着,他快步返回办公室,将自己反锁起来,掏出手机开始查找,脑海里不断浮现出一年前他与赵老板的那次相遇……
那是一次市里举办的产品业务会,李局长认识了还是供应商的赵老板。由于之前在一些工程上使用过他的公司产品,李局长感觉质量不错,见面后两人渐渐熟悉起来。有一次,赵老板找到李局长说,他现在转做工程项目,有意承接他们单位的工程。
自认为“识人准”的李局长觉得他口风紧,产品质量也不错,对其愈加信任,便欣然收下其“投石问路”的5万元。
看到李局长默默收下钱后,赵老板又在李局长的房子装修期间,送来15万元的“心意”。这次李局长却犯起了难,但是赵老板的一句话却让他打消了顾虑。
“李局长,装修肯定需要用到钱,这15万就当是我借给您的。”
李局长转念一想,对呀!我这是借款,又不是受贿。于是一边嘴上说着改天补上“借条”,一边欣然“笑纳”。
手机上出现的赵老板被留置的消息将李局长拉回现实。
还差张借条!
原来,李局长自收了15万元后,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给予赵老板的“关照”越来越多。事实上,李局长对赵老板的信任不是因为“识人准”,而是来自“悉心关照”给自己带来的“额外收入”。
但如今赵老板被留置了,李局长愈发觉得事态不可控,得赶紧把“借条”补上。
李局长随即拨通了赵老板妻子的电话,声称自己欠赵老板15万元,明天把借条补上。
就在李局长把借条备好准备驱车前往赵老板家时,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把他拦下了。
“这不是受贿,是‘借款’……”
“借款这么长时间,怎么借条还在你手上?”
谈话室内,李局长避重就轻,坚持自己收下的15万是赵老板“借”给他的,但他手上没给出去的“借条”反而让他精心编造的谎言不攻自破。
最终,李局长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合山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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