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回访卸包袱 跌倒干部重启程
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刚开始我觉得自己没犯多大错,还受个处分实在是委屈。经过区纪委监委同志开导,我直面了错误,打开了心结,重拾了干劲……”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受处分党员丁某在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时说道。
此前,丁某因坐收坐支,将收取群众办理健身活动年卡的钱用于支付该部门电费支出,并导致其中5287元在自己账户滞留达8个月之久,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丁某感觉十分委屈也很惭愧,思想产生较大波动。该区纪委监委了解后,由案件承办部门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其开展深入谈心谈话,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与处分结果,找回干事创业的信心。
近年来,陕州区纪委监委把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作为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理、谁回访”原则,采取登门回访、约谈回访、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掌握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消除思想顾虑、重拾信心再出发,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
为提升回访教育工作质效,该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前期工作,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回访教育清单和工作台账,全面了解掌握被回访人员基本信息、违纪违法事实、政策规定,根据不同问题性质、处理类型、个人性格等因素,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并由熟悉回访对象的案件承办人员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回访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与受处分人员进行心贴心、面对面的深入交流,对没有卸下思想包袱的受处分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开展疏导式谈话;对能吸取教训及时调整心态积极工作的受处分人员,予以肯定和鼓励,开展鼓励式谈话;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积极帮助其解决。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调研了解回访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内控机制建设、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有效发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警示提醒、听取意见、压实责任等多重功效。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担当作为,想干事能干事才是根本。”陕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文平 潘圆圆)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30648e79c7fe443d9227f9bfadcff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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