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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弓长岭区: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1-04-2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辽阳市弓长岭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晋升职级的审核把关作用,以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为着力点,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联合会审,把好“决策关”。为确保廉政审查的准确性,区纪委监委严格贯彻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辽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7种审核事项,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建立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等联合会审机制,明确规定廉政意见回复的受理范围、反馈内容和要求时限。对收到的组织(人事)部门或推荐单位的征求意见函,由办公室牵头,按照流程组织各责任科室进行联合审查把关,主要围绕拟被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等党员干部在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全面“体检”。2021年以来共对682名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及乡村(社区)换届人员进行廉政审核把关,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精准反馈,把好“回复关”。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经审查没有发现问题的,直接答复;对问题属实或者部分问题属实但不影响的,提出不影响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对有可查性但目前未查,或者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的,提出暂缓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待查清问题后再作答复;对确有问题或受过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提出不宜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晋升职级的建议,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碰硬。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十严禁”“十不准”要求,严格换届人选廉政把关,强化换届纪律监督,核查问题线索18件,立案2件,取消候选人资格11人,有力保证了换届风清气正。

  靠实责任,把好“保密关”。为防止“廉政体检”流于形式,区纪委监委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廉政审查过程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将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还追究责任人。此外,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要求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ly/system/2021/04/16/0300824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