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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 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为群众解难题上

发布时间:2021-04-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村民组长长期耕种自已开垦的荒山,既没有承包手续,也没有上缴承包费用,还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这是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我们要举一反三起底清理。”日前,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区农业农村局、西涧街道共同会诊,查找根治历史遗留问题的“药方”。

  这是一起信访举报件办理的“后半篇”延伸。2019年3月,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实名举报,反映西涧街道太平村烟灯村民组原组长夏某某将自已开垦的荒地确权为已有。

  原来,多年以前,烟灯村民组有一块集体荒山林地,包产到户后,夏某某陆续在该片荒地上开垦种树,后砍伐并平整土地,一直耕种至今。2016年夏某某将此地确权为已有,且连续3年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信访问题并不复杂,第二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迅速办结,要求村里重新上报更正确权,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责令夏某某辞去村民组长职务。

  一年时间过去,回访发现,夏某某已辞去村民组长职务,违规领取的补贴款也如数追回,土地虽然明确为集体所有,但土地“收而不回”,后续相关收益还在夏某某名下。此信访问题虽是个案,但在涉农街道集体土地被侵占这类历史遗留问题极有可能不是个别现象。

  “党史学习教育要做到知行合一,集体土地个人岂能无偿侵占,以烟灯村民组为切入点,下功夫啃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个‘硬骨头’。”区纪委监委把该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由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破题,主动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寻求政策支持,深入走访烟灯组村民,同时协调西涧街道及太平村共同会诊、研判把脉。最终开出药方,将此块土地收回烟灯组重新发包,夏某某如愿承包,即与村里办理承包手续,按期缴纳承包费用。同时,该组所在的太平村对此类问题开展大起底,举一反三纠正“三资管理”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并在街道范围内以点带面规范清理。目前,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

  区纪委监委班子带头,结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列出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名班子成员领题办理,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到一线听意见、问需求、解难题。

  “在学习党史中启迪智慧、砥砺品格,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梳理一批问题并努力推动解决。”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3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