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现场“找茬揭短” 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体检”
发布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资金去向证据链条不完整,建议补充书证、言词证据……”“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齐全,缺职责分工文件……”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近期,泸西县纪委监委抽调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5个案件评查小组,以“科室自评+室组地互评+领导终评”模式对今年已办结案件质量集中评查“阅卷”,在“定性量纪”上把方向,从细枝末节上找不足,在互相“找茬”中找差距、补短板。
科室自评是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的第一道“关口”,各承办部室依据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制作的《集中整治案件评查表》,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5类标准39项内容,对各自办理的案件进行全覆盖预审自评,自行查漏补缺。
“如果说自评的目的是查漏补缺,那么互评就是一个以评促学的过程。”泸西县中枢镇纪委书记谈道,案卷材料繁多,自己看不出来什么问题,通过现场互评“找茬”,就很容易“旁观者清”,为之后的案件办理提供思路和方法。
该县纪委监委统筹5个“室组地”片区力量,每片区组建“1名审理室干部+3名室组地骨干力量”的评查小组开展片区间交叉互评,对查办案件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当面指出,并同步针对问题展开分析讨论,逐案开出“质检单”,并按照《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对评查案件打分。
最后是“终评”,将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的卷宗、评分建议及“质检单”送各片区分管领导点评,然后根据点评意见将案件质量评定为好、中、差三个等次,并提交常委会点名通报。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集中评查案件159件,发现并督促整改程序手续不全、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246个。
为防止“一评了之”,泸西县纪委监委强化评查结果转化运用,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易发多发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争议问题,形成“常见错题集”,为办案部门指出“易错点”、亮明“警示灯”,并以之为教材,分片区开设“纪法小课堂”,交流案件办理心得,提高业务实践技能。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纪法微课堂”分享办案经验、一线“蹲苗”实践练兵夯实办案基础,交叉互评提升办案质效,不断促进基层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双提升”。(马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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