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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精神、严的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时间:2024-10-1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彦平在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下达不切实际的任务,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副主任吕红兵违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锡伯族乡卫生院院长于斌组织会议过多过频……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三起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要求以改革精神、严的要求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一系列硬杠杠硬举措,到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再到建立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机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也要看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必须以改革精神、严的要求,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基层党员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到抓落实上。

  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当前,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较为突出,有的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有的考核体系设计繁琐、指标设置过分细化碎片化、分值过度“膨胀”,甚至出现“千分制”“双千分制”等问题。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不断向治本深化。各地各部门要对照《若干规定》认真检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对具有一定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

  以严的要求打好攻坚战持久战。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住手脚。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以上率下、强化问题整改,把《若干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要创新思路,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不同表现,聚焦重点领域靶向纠治。紧盯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督查检查过多过频、“小马拉大车”等问题深化治理,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

  以减负成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减负是方法、手段,激励担当作为是目标、方向。考核化繁为简,不搞“繁琐哲学”;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起来……《若干规定》针对一些亟需破除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让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作出制度性安排,鲜明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导向。“减负”不是“减责任”,更不是“减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将减负成效化作新征程上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王新民)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ywyl/202410/t20241011_85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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