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时评 > 正文

兼顾温度、力度、广度 做好群众“有感的”高质量监督

发布时间:2024-10-1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表达的人民情怀,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应该遵循的工作理念。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而言,可以做好让群众“有感的”基层高质量监督,书写好自己的价值答卷。

  只是,要如何做好让群众“有感的”基层高质量监督呢?可以结合人民网四川频道报道过的《惠农补贴被截取?纪委帮忙追回来!》,对应探讨基层监督中应该保有的温度、力度、广度。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要做好群众“有感的”高质量监督,应保有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温度。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立石镇纪委通过监督,帮助胥世财等人追回补贴的监督执纪事例就很有民生温度。以胥世财为例,她原本在立石镇玉龙村7社有承包地,但她改嫁重庆农村后,就处于两边都领不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尴尬境地。在她看来,自己虽改嫁外地,但在新落户村没有承包地,没有缴纳社保,其原有承包地的补贴被社里截取,对她而言是不公平的。但其所在社长认为,她已改嫁外迁,且其儿子早已考学迁户,前任丈夫已过世销户,按照村里的老观念,情况如此特殊的她,不该再享受村里的相关权益。面对这一特殊复杂情况,该镇纪委深知,需要推动所在村社及相关职能部门查找历史资料和政策依据才能精准答复,但镇纪委还是本着“治政之道在于安民”的理念,有温度地回应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监督。

  “持心如衡,以理为平。”要做好群众“有感的”基层高质量监督,应保有寻根究底不偏不倚的精准力度。在胥世财与社长各执一词的情况下,镇纪委一面督促玉龙村核查胥世财的迁出信息及承包地情况,一面督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查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政策依据。经过资料查阅、多方讨论,镇纪委追溯了解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经历过补贴更名合并的阶段,经历过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逐步规范的过程。最终,镇纪委依据村里的土地承包资料,结合201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找到了胥世财虽然改嫁,但在新落户地没有承包地、没有社保的情况下,玉龙村7社不能收回其承包地的相关条款,找到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以承包权为前提的依据。经由此番“欲要看究竟,处处细留心”的寻根究底,镇纪委最终确做出了社长处理不当,应该将补贴补发胥世财,并召开廉情院坝会予以说明告知的精准判断。

  “会举一反三者,以一推百,事半功倍。”要做好群众“有感的”基层高质量监督,应保有举一反三由点及面的拓展广度。对胥世财反映的问题进行监督护航后,立石镇纪委举一反三的对玉龙村7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了该社还有9户都存在未以最新政策标准发放补贴的问题。再进一步对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发现还有下湾村、艾大桥村两个村存在少量同类问题。为示警醒,镇纪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这一问题进行了“事案同办”,在为胥世财等10余户群众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4000多元的同时,给予了涉及金额较多的玉龙村7社社长警告处分,约谈提醒了下湾村、艾大桥村的2名经办人。经此专项监督,立石镇的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得到了更进一步的规范,让胥世财等群众都切实提升了权益被维护的获得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的基层群众,往往通过身边的党员干部来感受评判我们的党和政府,而做好群众“有感的”基层高质量监督,可以让群众更多地感觉到公平正义在身边,可以督促基层干部更规范的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执行落地,可以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群众向心力。(作者:易国英)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mlsp/2024/10/11/9db949c39fa547c39cb7c9775dffa7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