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三清一促”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24-10-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身边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公事不能私办,村集体的资金一分一毫都要进公账。”10月23日,贺州市平桂区水口镇高林村党总支部针对该村李某、张某私自截留村集体资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与会的村两委干部纷纷表示。
此前,平桂区水口镇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高林村集体林场的承包商除了支付林地租金外,每年还要额外支付一笔3000元的赞助费,而近三年的赞助费却不知去向,水口镇财政所、镇包村工作组和镇集体经济业务负责人等对此事均不知情。经走访了解、查询村委历年的会计账本,也未发现有关赞助费的收支明细。镇纪委纠着问题不放,找到上一届村委会主任李某和现任村委会主任张某谈话核实,最终,李某和张某如实交代,俩人均私自截留了赞助费。今年9月,李某、张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如数退缴了9000元的赞助费。
这是贺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纠实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释放严明纪法要求的一个实例。
今年4月以来,贺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行业监督监管职责,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以清查资产、清理合同、清算债务、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的“三清一促”为抓手,摸清“三资”基本盘,理清“三资”经营状况,查清“三资”产权账目,确保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取得实效。
驻贺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既要抓好本级又要带好系统,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形成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组织排查出村集体资产登记、录入不规范,未确权或无移交的项目等问题8907个,完成整改2243个;发现不规范合同372份,整改完善240份;核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不规范支出92.38万元,完成整改91万元;完成村级债务化解134.13万元,收回经营主体、个人拖欠村集体账款175.92万元。
让农村集体“三资”晾晒在阳光下,扩大群众的知情权,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是促进规范化管理的务实之举。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就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与清廉乡村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有机融入,把主动接受监督贯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全过程,以“云”交易平台和“云”直播的“双云”驱动,保障农村集体收入高速增长和“三资”公开透明。
“我们将持续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监督专责作用,严明纪法要求,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落到实处。”贺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立案8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37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0个。(贺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28/gxjjw671f63de-1941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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