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21-04-2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遵义市制定出台《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材料收集、归类、移交、办理反馈等一系列流程,从制度上建立起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工作深入见效。
“为有效提高移交问题线索质量,我们始终严把问题线索入口关,审慎识别、精准甄别巡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线索。”据遵义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巡察期间,巡察组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围绕“三个聚焦”、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区分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分类,对拟作线索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全面收集佐证底稿资料,并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审慎提出问题线索初步处置建议。
在巡察组提出初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遵义市委巡察办采取“组办会商”机制,对问题线索进行再审核再把关,明确可移交的问题线索,并按程序审批后,根据“属地、事权和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及时移交给涉及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按照规定时限,限期办结,并规范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
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后,遵义市委巡察办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跟踪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定期对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清理、对账、汇总,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办结并书面回复,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动态管理、协作配合、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强化双向联动,持续放大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叠加效应。”遵义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104/t20210421_67878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