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双评互查"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本案是较典型的由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引发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查处后,我们在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执行上下功夫,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近日,一场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双评”现场会在舟山市定海区火热进行,19位案件讲评人“同台竞技”,通过PPT展示、现场讲解、案件复盘等方式,生动翔实地介绍参评案件的特点、经验做法、取得效果和指导意义。
为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质效,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案件“双评”工作,即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件现场评选,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把脉问诊”,进一步纠正偏差、补短锻长。
“双评”工作开展以来,定海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1个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启动评查工作,抽选52个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组建评查组,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管理、处分执行等五个方面开展严谨细致的交叉“阅卷”,逐案逐卷解剖过筛,在此基础上推选出19个办理质量较高、示范效应较好的案件进入优秀案件现场评选环节,结合前期书面阅卷评查情况,现场综合评定打分。
根据评查情况,评查组梳理形成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在一对一进行问题反馈的同时,在现场会上开展点评、分析、通报、交流,聚焦问题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到位,实现“清单式”反馈、“闭环式”管理。
此外,定海区纪委监委建立基层案件交叉联审工作机制,按照“室组地”联动协同原则,实行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交叉审理,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并提出初审意见,再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这种交叉联审的模式,既能有效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不精准不到位问题,又为大家搭建起交流学习的平台,在互相‘挑刺’的过程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除交叉联审外,案件审理室还采取全过程业务指导模式,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案件审理室发出订单式指导需求,列明问题和难点,由案件审理室“靶向”定制业务指导内容,采用理论结合案例的方式一对一指导。
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不仅靠审理“把关”,还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定海区纪委监委注重查审双方沟通配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不断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创新,抓住影响案件质量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做实做细日常评查,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定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10/t20241021_22947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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