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提升能力敲响警钟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廉韵津沽
“旁听庭审既是一个学习新知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审视的过程,尤其是在市纪委监委案件评查结果公布后,再来观看法庭质证环节,对于证据收集与运用的制度规定、注意事项等,记忆更加牢固、体会更加深刻,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日前,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作为第九协作组2020年第四季度副组长单位,组织协作组全体成员单位赴天津市第三人民法院旁听了我市某市管领导干部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的庭审过程,参与旁听的24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
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第九协作组全程观看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对树立和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有了更为直观的理解和把握。第九协作组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表示,旁听庭审这种亲临审判现场的教学方式,给人印象十分深刻,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同时,通过观看诉辩双方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进行的法庭辩论,进一步加深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作为执纪者在工作中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监察法的施行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适应高校派驻改革要求,打造纪法‘通才’,借助市纪委监委搭建的协助组这一干部学习交流平台,我们组织了这次活动,希望对成员单位更好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有所启发。” 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说。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紧跟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被告人在法庭上发出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深深忏悔,再次为第九协作组纪检监察干部敲响了警钟。下一步,第九协作组还将针对旁听情况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做到以案释法、以听促学,同时结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内容,以案中人警示自我、防微杜渐,坚决将“铁案工程” “打铁必须自身硬”等要求落到实处。(驻天津理工大学纪检监察组丨责任编辑 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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