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宣汉县:系统思维多措并举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每个岗位都身处组织的架构体系内,日常开展工作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定要牢记八项规定,以身作则带头树立良好榜样......”日前,几场“特殊”的谈话相继在达州市宣汉县纪委书记办公室进行,面对县纪委书记“意味深长”的提醒与告诫,三名县级部门或乡镇“一把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前,通过县纪委监委推行的纪检监察组织定期报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工作制度,三名“一把手”在工作中出现的“一言堂”“四风”或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被上报,县纪委书记对他们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为其系紧思想“紧箍咒”。
去年3月,纪检监察组织定期报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工作制度在宣汉县开始推行。
该县纪委监委依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县级部门、乡镇以及国有企业、重点学校“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纳入监督范围,重点聚焦“三重一大”落实、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紧盯被监督对象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开展常态化跟进监督,每季度由县纪委书记“面对面”听取监督情况汇报,并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监督发现问题。
县纪委书记“面对面”听取纪检监察组织汇报监督情况。(杨涛 摄)
为达到“按图索骥”的效果,大范围梳理相关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权力风险点,宣汉县纪委监委抓好行政决策、选人用人、项目管理、财务收支等重要环节,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细化明确40余条监督事项,切实厘清权力边界,真正让“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有章可循。
“以前的监督总感觉无从下手,但现在有了具体的监督清单指引,工作开展起来容易多了......”提及定期报告制度推行前后带来的变化,该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旭蓁深有感触。目前,该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个,并通过全面排查有效堵塞监督单位财务审核、项目决策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漏洞12个。
“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采取谈话提醒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交由案件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程将华介绍,为构建监督“闭环”,针对纪检组织报告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逐人逐项建立履职和廉洁自律台账,并结合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组织信访、案管和有关纪检监察室等进行综合研判,分类精准提出处置意见,坚决杜绝“一报了之”的现象。该县自推行定期报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工作机制以来,已累计发现相关问题30余个,谈话提醒10人,立案调查1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瞄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当“铁匠”硬碰硬的现象,建立“后评估”问责制度,对监督走过场、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空转”。目前已有1名乡镇纪委书记因监督“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组织调整。(作者:罗怀鼎 杨涛)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11/1/ad3f66718ecb4baa91feb2c0988869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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