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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压实责任 普洱市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近年来,普洱市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压实责任的有效路径,完善监督格局、强化监督举措,让“一把手”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抓实“一把手”责任,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普洱市积极构建上下紧密联动的责任链条,上级“一把手”通过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实现对下级“一把手”履职用权的全面监督,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

  “约谈是为了齐心协力推动整改,要注重从政治上、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解决。”在每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党组织的“一把手”,这项工作机制在普洱已经形成常态。

  为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普洱市从约谈对象、约谈流程、约谈要求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工作进行制度性规范,通过“一把手”约谈“一把手”,促担当、促履职、促整改,逐级延伸责任链条。

  “面对面约谈,既压实了上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督促‘一把手’在监督中‘唱主角’,又直接点问题、查根源、促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发挥约谈的教育、警示、纠错作用。”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今年以来,通过建立约谈工作指引,推动各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共22场次。

  “10月底需专题分析我市政治生态状况,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建议您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责任清单》的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及时把责任传导到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

  前不久,普洱市18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收到了一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关工作的通报函。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根据每一位市领导联系领域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梳理出需重点开展的工作、开展时限、相关工作建议,“点对点”督促其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专责监督必须靶向聚焦,才能真正起到规范用权的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探索多元监督方式,多维度织密监督网络,督促各级“一把手”充分发挥把关定向、带头示范作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一对一”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前移监督关口,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讲政治、强担当、守纪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家风建设贯穿“一把手”日常监督,联合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家庭助廉活动,通过组织干部家属观看家风专题警示教育片、书写廉洁寄语、签订助廉承诺书等方式,让“一把手”家属直观感受到家属助廉、家庭防腐的重要性。

  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一把手”要受监督、抓监督,通过扛起责任抓班子带队伍、抓工作促落实,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在思茅区加强基层治理、乡村旅游、庄园经济、招商引资及农文旅融合综合体项目等重点工作中,各级“一把手”当好“施工队长”,清单式项目化销账式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6家清廉建设牵头单位“一把手”通过网络视频谈履责,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实际谈推进清廉建设的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下步计划,公开回应群众关切。(马颖)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1102/133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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