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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组织案发单位旁听庭审 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

发布时间:2021-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宣布,金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3月19日,伴随着一声庄严肃穆的法槌声,金乡县原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某伟涉嫌受贿案在金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加强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金乡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县畜牧兽医中心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旁听庭审。

  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李某伟一步步逾越“底线”、践踏“红线”,最终滑入腐败深渊的过程被展现在旁听者面前。对在场党员干部而言,这次庭审也成为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亲眼看着前任局长受到法律审判,这种震撼的感觉是以往参加其他形式廉政教育很难体会到的。”庭审结束后,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连珠感慨地说,“我一定吸取教训,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决守好‘底线’、不碰‘红线’。”

  金乡县纪委监委还深入剖析李某伟案件,拍摄了警示教育片,组织各镇街(园区)、县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农业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

  除了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金乡县纪委监委还推行了案例通报制度,要求全县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每季度召开案例通报会,公开通报本辖区、本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或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召开案例通报会173场,通报案例105件。成立“清风金乡”廉政宣讲团,根据不同系统、单位廉政风险点和案例制定个性化宣讲提纲,开展专题宣讲,分层级、分系统、分领域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累计宣讲26场。

  “通过对症下药、靶向施治,让受教育者摒弃‘看戏’心态,真正将自己摆进去。”金乡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还将收集整理本地村(居)干部“微腐败”典型案例,采取编印下发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专题宣讲等形式,针对村(居)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济宁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cjy/202104/t20210429_11649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