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强化协助职责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3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班子成员或下属疏于管理,导致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20年4个单位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近日,安远县纪委县监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督促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年来,安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积极协助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清单明责、述职评责、谈话督责、精准问责多措并举。该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落实监督职责,协助县委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细化为9个方面41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内容。同时,编印《安远县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发放给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类明确了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党的其他部门主体责任,引导领导干部如何管事、管人,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到日常教育管理中。
“我们加大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过程监督,让责任边界由‘模糊’向‘清晰’转变,责任内容由‘虚化’向‘具体’转变,履责管理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推动责任压实压细,压力层层传导。”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有的乡镇没有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9日,该县2020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召开,在听取各基层党(工)委书记述职后,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逐一点评,既肯定成绩,更指出问题。每年开展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是该县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下步工作思路和措施等情况,逐一交出“履职作业”,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结合平时调研、监督检查等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客观点评,各基层党(工)委书记认领问题并作表态发言。在述职完成后,与会人员对照测评表进行现场打分,测评结果现场公布,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县监委把政治谈话作为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有效载体,按照各负其责、分级实施原则,在县级层面,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等10项重点内容,根据政治谈话的对象和分工,制定县管干部政治谈话安排表,采取“一对一”或集体谈话方式开展政治谈话,做到“六必谈”,即班子成员不团结必谈、年度考核较差必谈、“为官不为”必谈、群众反映较多必谈、接到信访举报必谈、生活遇到重大变故必谈。今年以来各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接受政治谈话157人次。
此外,该县纪委县监委用好问责利器,对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发现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意见、提出建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安远县纪委县监委 甘士莲 唐建生)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104/t20210427_978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