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五一”“端午”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近日,沈阳市纪委监委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安智毅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私车公养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违规发放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绩效工资;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通过截留房屋租金、套取课题经费等方式违规发放福利;2019年9月,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给予的洗浴卡、手表等礼金礼品;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安智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安智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沈阳市交警高速三大队综合指挥室指挥长史佳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史佳军任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二手车管理科科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史佳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史佳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任鹏飞、书记员马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9月,任鹏飞和马然前往海南省儋州市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绕道至三亚游玩,食宿、交通、旅游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0年12月,任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然受到诫勉处理。
4.新民市大柳屯镇民主村会计刘玉刚借其子升学宴之机敛财问题。2020年9月,刘玉刚违规举办升学宴收取礼金。2020年12月,刘玉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沈阳市康平县公立中医院副院长费国光违规送礼品、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019年节日期间,因康平县8所敬老院养员在中医院就医问题,费国光将以公款购买的酒、水果等礼品送给各敬老院。2019年6月,费国光在饭店公款宴请相关敬老院院长。2021年1月,费国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沈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1/04/30/0300838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