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咸安:建设“清廉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05-0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咸安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200余亩鱼塘重新公开竞价,10年租金可收72万元。10年前,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甘棠村七组的200余亩鱼塘发包给承包人,10年租金仅27万元。“这是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为村民带来的切实好处。”七组组长翁德林感叹道。
向阳湖镇纪委书记程文增介绍,通过“三资”清理,将有效规避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该区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作为“清廉乡村”建设的举措之一,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把党务、村务、财务等纳入“清廉乡村”建设之中,打造“阳光三务”,回应群众关切。
“‘清廉乡村’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基础。”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抓牢抓实“清廉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毛本波)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mbag/1290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