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四账管理”助推案件查办更规范、精准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酒泉玉门市纪委监委采取“归口建账、分流交账、督办对账、办结销账”的“四账管理”模式,加大案件办理情况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办理进度,不断推进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提升。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检举控告55件,已办结10件,正在核实25件。
归口建账即,市纪委监委将上级转办件、下级纪委报送件、领导交办件以及其他部门移送件,统一由案管室归口受理,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案管室统一受理后,登记受理时间、反映人和被反映人信息、问题摘要、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要素,建立案件总台账,即收即建,避免遗漏,杜绝各类案件多头批示、线索遗漏的现象。
分流交账即,市纪委监委对研判分析后受理的案件,及时将问题线索材料转交承办部门,移交、接收人员双方在《问题线索移送表》上签字,实行“交账”式移交,明确信访件移送责任人、办结时限和交接材料,确保信访举报件保管、移送责任明确,工作留痕。
督办对账即,市纪委监委规范化建立案件管理台账,每周梳理一次案件办理情况,每月集中盘点,逐一对照台账,对即将到期但尚未办结的案件,采取电话、发函等方式提醒催办;对已超期未办结的案件发出督办函,明确办理时限,并要求承办部门书面报送进展情况,督促按时按质办理完毕。通过督办,不断提升监督效率,确保案件按时高质效办结,推动问题及时妥善解决。今年以来,现场督办12件次,电话催办20件次,发函督办5件次。
办结销账即,市纪委监委加强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及信访件具体承办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信访件台账管理中实行“销账式办结”,对收到的各类问题线索逐一审核办理结果,确保反映问题线索高效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供稿 姚军礼 编辑 毛玉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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