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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五一”、端午将至,大连市纪委监委日前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西岗区第一幼儿园原园长宋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宋芳在担任副园长、园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家长给予的钱款及购物卡,共计1.2万元。2020年12月,宋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违纪所得已收缴。

  2.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岳长征等人违规发放奖励性绩效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岳长征在担任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违反有关规定且未经相关部门核定,与分管财务工作的时任副院长蔡君、分管人事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陈宝华共同研究决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励性绩效。其中,三人共分得35.46万元。2020年12月,岳长征、蔡君及陈宝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违纪所得已收缴。

  3.金普新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梁利瞒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2月至5月,金普新区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各单位对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时任金普新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梁利未如实报告其个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问题。2019年6月,金普新区纪工委对招生办公务加油卡问题进行复查中发现,梁利于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期间,将招生办办理的12张公务加油卡用于个人车辆加油使用,金额总计14990.64元。2020年4月,梁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普兰店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凯违规操办婚宴并借机敛财问题。2017年5月,宋凯在操办其本人婚宴前,委托他人通知及本人邀请辖区管理服务对象、商务局在职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参加,违规收受礼金共计5.34万元。此外,宋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宋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大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4/t20210429_241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