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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 他藏身幕后承包鱼塘 骗取资金帮扶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没有算清、算好人生的两本账,一心只看到如何赚钱,经不住金钱诱惑和他人劝说……一步一步走向违纪违法。”在忏悔中说自己曾经一心赚钱的人,就是云南省新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倪光平。他利用权力、职务影响和人脉开辟所谓“生财之道”,既吃着公家饭、又赚着“私房钱”的人生终将走向灰暗。

  新平县把畜牧业作为县域经济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之一。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下,一批批中小型养殖场蓬勃兴起。

  2016年4月,漠沙镇曼勒社区下偏哈小组的10余亩缓坡地建成了一个名为丰光养殖场的本地黄牛养殖场。寨子里的群众只知道养殖场是本小组村民封某光出资兴建的,却不知这背后另有其人。

  时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倪光平从县委政府对畜牧发展的扶持政策中找到了生财之道。2012年初,倪光平伙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封某和她的哥哥封某光在新平县漠沙镇曼勒社区下偏哈小组,以封某光名义租了该小组10余亩荒坡地,准备共同出资建设一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养牛)场。

  建场资金从何而来?除自己垫资部分钱之外,倪光平想到一个“妙招”。

  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倪光平隐瞒自己作为养殖场主要出资人的实情,绕过曼勒社区及下偏哈小组,利用职务影响,私下与时任漠沙镇政府负责人协调,通过漠沙镇政府以曼勒社区下偏哈小组人畜饮水及农田水利建设缺资金为由,向水利部门申请水利专项资金20万元。2013年9月,该笔水利专项资金拨到漠沙镇政府。

  在倪光平的协调下,漠沙镇水管站对该养殖场河道挡墙、鱼塘等基础设施实地查看后,制作了引水工程的虚假施工合同、结算清单。倪光平安排施工老板丁某学制作虚假施工材料、虚开发票20万元到漠沙镇财政所报账。

  2014年3月,漠沙镇财政所将20万元工程款拨付丁某学。同日,该款全额转到倪光平的账户,被其用于偿还购房借款、支付养殖场建设费用。

  为了掩人耳目,2016年4月,丰光养殖场建成后,倪光平将养殖场出租给王某碧经营。此后,倪光平等3人退居幕后,坐收租金12万元,倪光平个人获利2.6万元。

  在倪光平的协调、周旋下,该养殖场先后套取规模化养殖扶持款、优质畜产品基地建设补贴、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款等各种补助款27.46万元,倪光平个人从中非法获利18.77元。

  倪光平还精心“运作”,利用职务便利向监管企业索要帮扶资金。2018年9月,他以下偏哈小组打挡墙为由,向新平某石场有限公司索要10万元。2018年11月,他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扶贫联系点打挡墙、安路灯为由,向新平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索要2万元……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帮扶为借口骗取企业资助,骗到手的钱大部分流进他参与经营的鱼塘建设上。

  身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倪光平,本应该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与企业打交道时亲清有为。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便利,以工作协调等为由屡次安排企业负责人为其购买特产,收受企业红包。

  2017年11月,新平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购买价值2560元的冰糖橙20件;2018年10月,新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购买价值3160元的冰糖橙20件;2011年至2018年中秋节期间,先后8次非法收受某(集团)有限公司所送现金共4万……

  当官发财两条道,倪光平却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自以为生财有道,殊不知从一开始便已踏入穷途。

  2020年1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诈骗罪,新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倪光平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3万元。5月19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倪光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云南省新平县纪委监委 杨梦龙|| 责任编辑 冯国刚)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4/t20210426_240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