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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不断把追逃追赃工作引向深入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南粤清风网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党和国家迈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反腐败国际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做好新时期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政治遵循。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精准制定追逃防逃追赃策略,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高度,深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今年3月,外逃15年的“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蔡瑛回国投案。

  坚决贯彻党中央政治要求,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形象,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成败。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思考谋划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执行力,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作战的体制机制,更加精准、有力、高效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捍卫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能力,推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精准制定追逃追赃工作策略,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强调,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当今世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调整、大变局,反腐败斗争所处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越来越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也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抓下去,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要组织开展“天网2021”行动,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紧盯未归案“百名红通人员”,对近年出逃、县处级以上、涉案金额较大、政治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外逃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持续加大对金融、国企、政法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继续将2021年作为“追赃工作年”,着力破解资产查找、冻结、没收、返还等难题。通过典型个案和调查研究摸清赃款外流相关渠道,精准打击、斩断链条,努力实现境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充分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总结推广查办有关案件成功经验,推动外国承认并执行我国法院没收裁定,努力实现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标本兼治筑牢防逃堤坝,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追逃追赃工作要充分贯彻“三不”一体推进理念,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重,不断筑牢防逃堤坝。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和核查制度,健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制度。做深追逃追赃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一人多证等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防范政治风险。加快构建以人、证、钱为重点的全方位防逃体系,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对存在的外逃风险及时预警评估、重点关注。科学设置防逃程序,将防逃贯穿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对外逃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深化建章立制,加快构建形成“不能逃”“不敢逃”的机制和氛围,不断健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体系,真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持续推进反腐败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必须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要求,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2020年8月国家监委以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为题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6个方面审议意见,对于提高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域外适用的标准和程序,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紧紧咬住签订引渡条约这个关键,针对不同国家分别做好批准生效、缔约谈判、启动谈判等工作,打造覆盖面广、务实高效的刑事司法合作类条约网络。加强追逃追赃法律法规适用,用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制度两项法律武器,在具体实践中推动出台有关配套司法解释,强化追逃追赃震慑效应。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精神,用好洗钱罪相关条款,坚持“一案双查”,既调查贪腐犯罪行为,又调查其中存在的洗钱犯罪行为,不断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深化双多边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反腐败全球治理。腐败是人类社会的顽疾,需要世界各国携起手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我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认真履行公约义务,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打虎”“拍蝇”“猎狐”,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在国际上树立了反腐败榜样,赢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做好新形势下追逃追赃工作,要继续高举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纳入外交工作总体格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效果导向。加强与世界各国合作与交流,聚焦外逃人员集中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更加高效的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加强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反腐败合作,坚定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规则制定,维护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框架下反腐败合作机制。主动讲好反腐败中国故事,对外宣介我国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成效和思想理念,展现中国共产党一贯严明纪律和中国政府反对腐败、清正廉洁的形象。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为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追逃追赃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政治敏感性强,必须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要扎实推进追逃追赃能力建设,加大专题培训力度,既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锻炼干部,又注重根据不同案件、不同国家需要,组合好各领域专业人才。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用好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入研究与不同国家开展合作的方式途径和技术要求,整体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外执法合作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智力优势,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和司法执法合作理论研究,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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