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党办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为有效推进综合监督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各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结合区党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监督单位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定”规定、部门规章等为依据,对本部门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厘清职权底数,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类梳理,明确职权内容,梳理职能职责清单。对照职能职责清单,全面分析查找在权力运行、规章制度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潜在廉政风险,重点查找权力集中、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因工作制度缺失、不完善或制度制定缺乏依据偏离上位法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重点查找因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职业操守等发生偏移,可能造成行为失范的风险,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划分风险等级。针对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对已有的防控措施不符合现行规定、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同时,要求各监督单位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围绕“三定”规定的职能职责,全面厘清各部门行使的权力,查找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中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分析权力运行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制度,为开展日常精准监督打下基础,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腐败风险。(驻区党办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续广宇)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yw1/63960.jhtml
- 上一篇:监守自盗的“土地爷”
- 下一篇:日喀则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