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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5-1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凭祥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劳伟峰酒驾问题。2021年2月5日,劳伟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劳伟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28日,劳伟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凭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凡营酒驾问题。2020年10月30日,李凡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李凡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28日,李凡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凭祥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干部韦炽松酒驾问题。2021年2月5日,韦炽松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韦炽松身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25日,韦炽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凭祥市友谊镇财政所干部卢川酒驾问题。2020年12月10日,卢川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处以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卢川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9日,卢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凭祥市夏石镇浦门村村医何永鹏醉驾、酒驾问题。2019年6月15日,何永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小型轿车追尾,市公安局对其做出取保候审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处理。2020年7月10日,何永鹏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同年10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2021年1月13日,何永鹏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凭祥市夏石镇浦门村村委原委员、团支部书记梁春弟醉驾问题。2018年8月2日,梁春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小型越野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受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梁春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同年11月被市公安局做出取保候审处理。梁春弟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22日,梁春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508/gxjjw6095ea1a-1577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