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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潘巨泉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05-13 作者:佚名 来源:廉韵津沽 

  据津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批准,津南区纪委监委对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调研员潘巨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巨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个人违规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建设工程项目应招标未招标;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

  潘巨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津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津南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潘巨泉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潘巨泉简历:

  潘巨泉,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高级农艺师。

  1976.12-1979.12 天津市农业学校农学专业学生;

  1979.12-1988.06 天津市南郊区农林局干部、科员;

  1988.06-1990.07 天津市南郊区农林局食用菌技术指导站副站长;

  1990.07-1995.12 天津市南郊(津南)区农林局蔬菜科副科长;

  1995.12-2002.04 天津市津南区农林局蔬菜科科长;

  2002.04-2002.05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经济委员会蔬菜科科长;

  2002.05-2012.01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2.01-2018.05 天津市津南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8.05-2018.12 天津市津南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2018.12-2019.01 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2019.01 退休。

  (津南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tjjw.gov.cn/html/quanweifabu/2021/05/12/82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