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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强化监督执纪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1-05-1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要完善堆场的‘三防’措施和废渣堆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加强堆场相关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立及堆场周边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开展地下水、周边土壤的监测工作,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近期,隆安县纪委监委对广西福斯银新材料有限公司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有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隆安县收到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问题20件。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落地,隆安县纪委监委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问题纳入政治监督,压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隆安县某排水渠因没能及时清理渠内沉积物而产生异味被群众举报。2021年4月,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中央督察组转办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给群众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目前,我们已组织相关单位对排水渠开展清淤和清理杂物工作,并对沟渠两侧杂草进行清除,完成整改后还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右江两岸及县城污水管网再次开展巡查、排查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态。

  

   生态环保问题,究其根源,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对民生福祉重视不够。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生态环保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应付了事的,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

  

   根据群众的举报,隆安县某养猪场粪便、污水未进行有效处理就近直排入水库和河道,影响了下游居民饮用水水质和农田灌溉。隆安县纪委监委督促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内容基本属实,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目前,该养猪点的直排口已经被封堵,沟渠内的污水和猪粪污泥已清理干净,化粪池等无害化设施正在建设当中。

  

   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问题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10件;2018年以来,因环保问题被立案查处和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共计5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纪检监察机关将会立足职能职责,督促职能部门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夯实绿色发展基础。”隆安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隆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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