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大监督”格局 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发布时间:2021-05-2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自2020年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履行好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与公安机关具有监督职能的警务督察、政治部、执法监督、机关党委等部门形成“大监督”格局,合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突出政治监督,筑牢忠诚警魂。始终把政治监督放在第一位,联合市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积极督促市局党委及各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警魂,切实做到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紧盯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市公安局党委抓好班子建设、练兵比武、规范执法、监督管理、关心激励五项重点任务,切实提升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拉萨市公安局内部联合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为开展“大监督”提供制度支撑。2020以来,联合市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促市局党委制定《拉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拉萨市公安局党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35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约谈,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提醒770余次,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聚焦队伍管理,延伸监督触角。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全市公安工作运行规律、特点和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事前预防监督,强化对警务部署、勤务安排、工作组织的前期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科学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着重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把监督执纪功夫用在平时,做到关口前移,从小事、小节抓起,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真正成为常态。2020年以来,给予轻微违纪组织处理16人。其中给予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约谈6人,谈话提醒1人,提醒谈话1人。
狠抓重点关键,强化监督执纪。“强化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作风建设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实时监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倒查问责、查纠处理。严禁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2020以来,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市局警务督察支队、执法监督支队共联合开展监督检查10余次,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20余次,联合调查办理问题线索6件。
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大监督”格局工作移送制度,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要素跟踪问效机制,对市公安局党委部署的重大警务工作和重要勤务安排,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事后评估,把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警务活动的全过程、执法办案的各环节、队伍建设的各方面,真正实现监督执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纪检监察组发现掌握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线索,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通报“大监督”其他部门。警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和督察、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组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线索,按照监督权限移交有关监督部门或执法机关进一步核查。2020年以来,第五纪检监察组移交警务督察处置问题线索6条,警务督察移交第五纪检监察组处置问题线索7条。(拉萨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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