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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室组协同发力 做实第一职责

发布时间:2021-05-2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该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协同派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前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称地区林草局)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这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源于年初地委第二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经核查,发现地区林草局存在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重视不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多发等问题。”该地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监察室主任侯胜娟说,“在集体研究后,我们对地区林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杜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其做出深刻检讨,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纪检监察建议书。”

  为避免地区林草局对纪检监察建议书“一收了事”,该地区纪委监委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纪检监察建议书中明确整改建议、整改时限,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的方式对建议书的执行落实情况跟进督办。由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政治生态分析、具体指导和不定期督导,派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日常监督和后续跟进,逢重要任务“室组”二轮驱动,确保监督无死角。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审核地区林草局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全程跟进指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全面、彻底整改问题,防止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该地区纪委监委派驻地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景林说。

  为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组组”一体统筹等实践经验,今年4月该地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采取“轮驻+协作”模式做细做实派驻监督工作的方案》,明确“六项重点任务”,部署“九项日常工作”,并按照“统筹管理、分片协作”原则,将地直12个派驻机构划分成4个协作组。

  据了解,该地区纪委监委将轮驻分为“常规轮驻”和“机动轮驻”两种方式,各个协作组分片包干,对被监督单位进行轮流驻点监督,即“常规轮驻”;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在发现严重违纪违法线索需要进一步核实时则启动“机动轮驻”,以提高工作质效。协作则采取“1+1+3+地”形式,即1个审查调查室+1个对应的监督检查室+3个的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地(县市)单位开展协作办案。

  “‘轮驻+协作’最大限度整合了人员力量,不仅解决了派驻机构力量薄弱、办案经验不足、监督不深入、不全面等问题,还让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把监督沉到了最需处。”该地区地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赵翠芳介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完善内部联动协作机制,打破组与组、组与室之间的壁垒,履行好‘驻在一家、监督多家’的综合监督职能,做到监督于‘未病’、监督于全程。”(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刘刚张钦尧| 责任编辑 裴华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0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