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110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5-3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慎独、慎微、慎权、慎友。在‘八小时以外’坚决做到‘三个自觉’……”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东至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10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
《承诺书》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提出明确要求。要自觉净化“社交圈”,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类公共场合讲党性讲原则,严守工作秘密,抵制不良言行,不在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要自觉净化“朋友圈”,守住交友底线,慎交友、交好友,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不官商勾结“傍大款”,不与黑恶势力为伍;要自觉净化“生活圈”,约束自身言行,注重家风家教,培育健康生活情趣,远离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不酗酒、不滋事、不酒驾,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通过对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举止、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约束,把工作时间以外在“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作风规定、社会公序良俗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承诺和监督范围,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细的小节约束纪检监察干部。
签订《“八小时以外”自律承诺书》,是东至县纪委监委继聘请特约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后,以实际行动支持“八小时外”监督的又一有效举措。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还将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拓展外部监督方式方法,严防“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签订承诺书,就是主动把自己的行为放置在阳光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我们要充分借助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力量,织密监督网络,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提升,树立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4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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