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
发布时间:2021-05-3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我就像那青蛙,我的贪欲就是温水,让我在不知不觉中走向死亡,而不痛苦,我用我自己的贪欲杀死了我自己。”
“亲爱的父母、妻子、女儿,现在你们的儿子、丈夫、父亲犯了错。”
“我给凤阳县公安局和各位战友抹黑了。”
……
一声声痛彻心扉的忏悔,一句句追悔莫及的自责,以《忏悔书》《警示家书》《警示忠告书》的形式,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身临其境”,触及灵魂深处。
为扎实开展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滁州市纪委监委梳理了近年来查处的10个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书汇编》;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16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汇编》,形成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系列丛书。
“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读来让人深思,我们应汲取教训,真正做到明底线、知敬畏。”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表示。据悉,此套丛书共编印2300套,已分发至全市所有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县直单位、乡镇负责人手中。
市委明确要求,要大力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之风,通过警示教育推动‘新阶段再出发’,确保滁州‘十四五’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滁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在新一轮警示教育中,要以案为鉴,强化忠诚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政德,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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