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狠抓督促提醒 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21-06-03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近期,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按照“监督再监督”职能推进监督责任,前往各综合监督单位对近期五项重点监督工作再次进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纪检监察组要求,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等开展情况,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做好相关学习教育活动台账,活动中形成的简报、信息或报告要及时抄送纪检监察组。二是单位私设“小金库”、援藏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公款代缴水电费等情况,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情况,要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开展教育学习工作,对驻村工作队及退休的党员干部也要将其传达到位。四是违规占用周转房情况,对存在违规占用周转房问题的干部职工,机关纪委要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完成周转房清退,如有存在特殊情况的干部职工,要如实将情况向单位及驻部纪检监察组汇报清楚,并按期完成周转房清退。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对于存在违规占用周转房且未整改到位的干部,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时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不得出具廉政意见。五是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党委(党组)要坚决执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完成整改,机关纪委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杜绝整改过程中应付和搞变通的情况。
纪检监察组强调,各综合监督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持抓早抓小、防范为主,查找本单位在相关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隐患盲区,纠正误差偏差、填补漏洞空缺,重点针对以上内容组织监督检查。(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次旦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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