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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以审理质效提升促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起案件证据材料还不够充分,我们对需要补充的有关资料列出了清单,请按清单进行完善。”秦皇岛市抚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审理大新寨镇纪委移送的案件时,提出意见建议。

  该区纪委监委以“清单式”审查促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质量提质提效,从问题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到乡镇纪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对案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规的,退回乡镇纪委重新审查;对案件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退回乡镇纪委补充完善。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强化精准思维,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取证、定性、量纪、程序、手续等方面全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每个办案环节均进行认真审核,对案件所认定的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证据是否全面客观充分确凿、定性是否准确、量纪是否恰当及办案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分析,及时通报反馈,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提升案件查办工作质量。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定期开展“专家讲堂”,由相关室处的业务骨干,通过案例评析、重点解答、座谈交流等形式,为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经验、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执纪水平,确保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3/09/content_84011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