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开展“一月一警示”常敲廉政警示钟
发布时间:2021-06-1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龚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不重视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弱化,理想信念退化,宗旨意识淡化,不知敬畏、胆大妄为,忘记了入党时的初心使命,无视纪律、漠视法律,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令人震惊。”近日,钟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结合贺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晖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政治水平、纪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在警示教育会上,钟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露说道。
每一位党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如果犯了错误,自身有违纪违法问题,应该认真反省检讨,积极主动地向组织如实坦白,积极协助组织及时查清违纪事实,决不允许有串供、伪造证据、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包庇同案人员、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这既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钟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芳宁解读案例时强调,本案中,龚晖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政治纪律第五十六条中规定。”
据悉,该委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委机关所有党员开展了5月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选取了《贺州市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中《贺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结合本部门查处的廖源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案例剖析,通过集体学习、中心发言、以案说纪说法及领导班子成员小结等方式,有效推动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走实走深,有效扩大了警示教育覆盖面,增强了影响力。
该教育活动贯穿全年,下一步,我们要‘一月一警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的重要平台,用好用活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干部职工大会,做好‘融’的文章,主动选取一些各地纪检监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剖析,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钟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黎祖旗介绍。(钟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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