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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明责任严考核 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赵各庄镇冯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某某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赵各庄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董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文安县赵各庄镇纪委对一名违纪村干部开出的“罚单”。

  近年来,文安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力度,优化乡镇纪委人员配置,并通过片区协作、包联督导、联查联办等制度方法,着力补齐乡镇短板,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2020年上半年,全县13个乡镇纪委共立案60件,结案52件,处分5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

  2020年5月,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的实施意见(试行)》,列明了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及乡镇纪委委员共13项责任清单,还明确了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执纪审查、支持保障等各项制度规定,让县纪委监委能够及时掌握乡镇纪委工作情况,整合乡镇纪委资源力量,强化其监督执纪能力。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围绕监督执纪、履职尽责、创新工作三个方面制定了12类44项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定期对乡镇纪委进行工作考核、成绩晾晒,并作为乡镇纪检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激励乡镇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力争上游。

  “乡镇纪委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是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我们高度重视乡镇纪委职能的发挥,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文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廊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9/15/content_80635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