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纪法规 > 正文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1-07-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天旁听庭审感触很深,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时不时拿这位坐在被告席的老熟人敲敲脑袋、提提神、醒醒脑。”6月4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太康县芝麻洼乡芝西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贪污一案,太康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乡镇的30余名村支书到庭旁听,一名参加旁听的村支书说。

  一时贪念铸大错,连累妻儿悔当初。庭审现场,张某连抹眼泪,后悔自己担任村支书期间,因一时贪念,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妻子儿子之名,骗取集体占地补偿款6万多元违纪违法事实。

  利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利用“身边事”敲响警示钟,为增强广大村支书“零距离”接受纪法教育效果,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前,审判长特意增加了释法明理的环节,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就是想通过看得见、听得着、说得明的方式,有针对性给广大村支书上一堂生动的廉政课,真正让村干部引以为戒,达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连韶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bfbcf7af911f4bef9fe4592d42c33e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