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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锐评 | 英烈不容亵渎

发布时间:2021-07-2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鹃

  一名旅游博主在卫国戍边英雄墓碑旁各种摆拍、凹造型,晒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友痛斥“毫无敬畏心”。

  该旅游博主拍照的地点,是坐落在喀喇昆仑腹地的新疆康西瓦烈士陵园。陵园自1965年建立以来,长眠着百余名守卫边关、为国捐躯的烈士,其中就包括2020年6月中印边境冲突中牺牲的陈红军、陈祥榕、肖思远、王焯冉烈士。牺牲的英烈们坚信自己就是祖国的界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是祖国的领土。为了戍边卫国,他们无悔洒下鲜血、甘愿付出生命。纪念碑正面镌刻的“保卫祖国边防的烈士永垂不朽”十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背面篆刻的碑文,一座座矗立于此的英烈墓碑,写有战斗口号“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石头,都在无声讲述着烈士们用智慧、汗水、泪水和忠诚书写的壮丽篇章,无声诉说着烈士们用生命换取国家安宁、维护国家尊严的厚重历史。

  英雄烈士是我们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烈士陵园是先烈安息之所,保持庄严肃穆是最起码的尊重。然而该旅游博主的配文虽冠冕堂皇写着“尊敬”二字,图片中显露出的举止却恰恰相反。从发布的两张照片来看,一张照片中,他满面笑容、脚踩碑座,身体斜倚在烈士墓碑上;另一张照片中,他一只手撑在墓碑上,另一只手甚至对着墓碑比出了奇怪的手势。这样的举手投足,哪有一丁点尊敬的样子?致敬英烈,就要拿出应有的态度,就应真正把英雄放在心上。身处烈士陵园,面对烈士墓碑,嘴上说着尊敬,行为十分不雅,显然不能简单地以无脑论处,而是彻头彻尾缺乏对英烈的敬畏,本质上讲属于亵渎英烈的行为。

  昨天英烈守护我们,今天我们守护英烈。旅游博主的言行被曝光后,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公告,对涉事旅游博主账号予以永久封禁处理。有关部门也已对接文旅部门,建议将涉事者列入旅游黑名单。不仅如此,由于触犯法律底线,该博主还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卫国戍边英雄墓碑前摆拍的行为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目前,皮山公安局已经立案。涉事者目前所处地阿里公安机关也参与配合,督促其尽快到皮山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后续,当地人民检察院还将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手段追究其民事责任。

  英烈不容诋毁、污蔑、亵渎,绝不能给亵渎英烈的行为留有任何机会和空间。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护卫英烈之名,对亵渎英烈者决不姑息。今年2月,多个商家蹭热度,抢注“清澈的爱”商标,亵渎英烈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相关法律快速果断作出驳回决定。今年3月,南京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依规依法、快速反应,释放出强烈的信号:诽谤英烈名誉、亵渎英烈精神,为法律所不容,必须要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铭记历史,敬畏英烈。这既是告慰英烈之灵,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引导树立正确价值观,营造捍卫英烈之名的浓厚氛围。心怀敬畏之心、满怀追思之情,让英烈们的英名不朽,应当成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自觉。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pl/202107/t20210719_246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