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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7-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恭城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彭杰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初至2020年初,彭杰和在先后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领导分管不动产中心工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6000元现金、价值1500元商场购物卡及烟酒等礼品。2021年4月23日,彭杰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2.恭城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鼎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石鼎坤在担任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20000元现金及烟酒等礼品。2021年4月23日,石鼎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恭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721/gxjjw60f7d601-1601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