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启动
发布时间:2021-07-29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7月14日下午,营口市召开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正式启动。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的新部署新要求,传达了中央巡视办主任王鸿津在学习《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专题培训班暨巡视指导督导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畏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做好十二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雨宣布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要精心组织、善始善终,高质量完成十二届市委收官巡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政治监督定位,深化标本兼治,推动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重点任务。要严格政治标准,准确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标准,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依纪,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工作界限,把准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的纪律“准绳”,严格按照党章、巡察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办事,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从严落实巡察保密规定,决不允许跑风漏气、隐报瞒报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高标准地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充分利用好十二届市委巡察任务全部完成、十三届市委巡察尚未开始的过渡期,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强化思想武装、业务训练、能力储备,加强对下一步工作的系统谋划。要着力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着力建立完善整改制度机制,着力推进各类监督机制融合,着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的开展做好充足准备。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70个巡察过的党组织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时间为一个半月。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1/07/21/0300919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