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律教育 > 正文

剑阁县:“庭审现场”成警示教育“活课堂”

发布时间:2021-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昔日的公职人员如今就在审判席前,这样‘零距离’的方式内心触动大,受警醒。我将从中汲取教训,审慎廉洁用权,把群众饮水等痛点难点堵点办好办实。”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金华说道。

  

  1627573339292462.jpg 

  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现场(何虹娇  摄)

   

  日前,苍溪县水利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晓东因涉嫌职务犯罪案,在剑阁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当天,包括舒金华在内,剑阁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重点执法部门、关键岗位的71名党员领导干部走进庭审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与此同时,“线上+线下”贯通推进,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见成效。“尽管不能到现场,但我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这堂课绝不能落下。”距离县城100多公里的涂山镇民政干部梁袁媛这样说。

  庭审时,对于不能到庭参与的,县纪委监委要求县级各部门、29个乡镇组织党员干部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在线观看,“屏上屏下”教育同步进行,真正让“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鲜活课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一域一案一人的查处,推动形成警示教育一片、规范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他主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终究抵制不住诱惑,在犯罪的泥潭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才有今天的结果。”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仲勇感触颇深,“走到这一步,归根结底的根源,就是他纪法意识淡漠,导致在贪念与清廉之间作出错误的选择,最终栽了大跟头。”

  案件查办不是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的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基层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为此,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该县分层分类分级“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两个方面落细落实,同步同向推进,确保办案、整改、治理融合功效“最大化”。

  两个方面是什么?一方面,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用活教育资源、强化警示震慑上做文章,增强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红线”意识;另一方面,则要在以案促改,完善制度上下足功夫,堵塞漏洞,提升治理能力。

  “案件查办后,通过深刻‘透视’案件背后等制度性、根源性、深层次原因,靶向整改,一个一个跟踪解决到位,把治理能力提上来,这才是我们监督执纪执法的初心。”谈及以案促改工作时,县纪委常委程雯坦言。

  如何分层分类分级,凸显针对性?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邱杰谈到,“对县内查处的重点典型案件,由县上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对查处的一般案件,则要求相应的党组织在本系统、本领域开展‘以案促改’,我们不定期进行抽查评估,不能让促警促改促建工作成了形式。”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展警示教育152场次;向全县党员干部修订印发《六大纪律“口袋书”》2.0版3万余套;120批4000余人次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纪法教育。

  “我们将继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全覆盖、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鸿表示,将更加聚焦治理干部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日常监督等漏洞,做好做细查案治本文章。(作者:贾海凡)

  编辑人员:胡嘉文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7xmVUVeeP/det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