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以典入诗问清廉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明代名臣于谦,以“两䄂清风”闻名于世,他的一首题为《初度》的抒怀之作,更是他以清廉为乐的真实写照,其中诗曰:“剩喜门庭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于谦认为他过生日的时候,门前冷落要远比有人送鱼能使人高兴。这里的“悬鱼”是引典之语,讲的是东汉羊续的故事。
羊续任南阳太守时,他属下的一位府丞特意给他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推辞不过,只好收下。这位府丞走后,羊续将鱼悬挂在庭院的柱子上。过了些日子,这位府丞又来送鱼,羊续指着柱子上的鱼说:“上次送的鱼还挂在那,已成了鱼干,请你一并拿回去吧。” 这位府丞甚感羞愧,悄悄地把鱼取走了。悬“物”拒贿,虽不是羊续的独创,但却彰显他廉洁的品格。于谦将此典入诗,无疑是将这清廉情怀广而告之,借诗问廉,以诗明志。
诗贵含蓄。以典入诗,既可避免诗意一览无余的直白,还能增加诗的内涵与深度,提高作品的感染力。说到于谦援典明志,据典问廉,不得不提《无题》一首:
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
所以古志士,终身甘缊袍。
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臊。
一钱付江水,死后有余褒。
苟图身富贵,睃剥民脂膏。
国法纵未及,公论安所逃。
作诗寄深意,感慨心忉忉。
此诗虽以“无题”为题,但开篇却直接抛出名节与利欲的话题,并表达了自己鲜明的态度。“重泰山”“轻鸿毛”典出汉代司马迁《报任安书》。司马迁因李陵一案惨受腐刑,他在给任少卿的信中,表述自己为何受此奇耻大辱而不求死的原因:“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有轻重之分,司马迁要使自己死得有意义、有价值,他要忍辱负重完成《史记》一书。这里,于谦化用太史公明志之叹,从名节和利欲两个维度,给出一个从政者应具有的品格。
如果说这两句是作者的观点之论,那么,接下来由泛例到特例叙写,先概括后具体语句表达,即是于谦对自己所秉持观点的证明。
“所以古志士,终身甘缊袍。”古代的一些仁人志士,正因为能正确理解和认知名节和利欲的轻重关系,所以才甘于贫苦的生活。“缊袍”意指乱麻织成的袍子。《论语·子罕》有语录云:“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意思说子路虽然穿得很破,但他不认为这样很丢脸,这也是典故“缊袍不耻”的出处。倘若为官者,能以“缊袍不耻”之念止欲戒贪,那还有什么理由不能拒绝“围猎者”的诱惑呢?
“胡椒八百斛,千载遗腥臊。”“胡椒八百斛”典出《旧唐书 ·元载传》:“有司藉载家财,胡椒八百石,钟乳五百两,他物称是。”说的是唐朝宰相元载被治罪抄家时,仅胡椒就多达八百石。对此清人丁耀亢在其所著的《天史》一书中,这样评价:“即极意温饱,亦不至食用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贪,贪转生愚。”其穷奢极欲,可见一斑。
要说这个元载也是贫苦人家出身,“家本寒微,载自幼嗜学,好属文,性敏惠,博览子史,尤学道书。”天宝初年(742年)由进士步入官场,历任大理司直、祠部员外郎、洪州刺史、户部侍郎、诸道盐铁转运使等职。后来,元载因先后助铲除两个权宦而倍受信任。此后元载自恃功高,私欲膨胀,“专权自恣,贿赂山积,膏腴别墅,疆畛相望。”代宗也曾私下劝戒,但元载仍我行我素,不收敛更不收手。作茧者必自缚。大历十二年(777年),“上命收之,赐自尽。”于谦引用“胡椒八百斛”之典,强调其“千载遗腥臊”最终结局,意在以史为鉴,警己醒人。
“一钱付江水,死后有余褒。”“一钱付江水”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刘宠,后汉人。刘宠做会稽太守时,清正廉洁,深受百姓爱戴。离任之时,有老人执意各自送钱一百文相谢,刘宠无奈,只好象征性收了一枚。当刘宠走到郡界西小江畔时,把这枚铜钱投入江中,还给会稽百姓。为感念刘宠的清廉,时人将西小江改为钱清江,临江筑起“清水亭”,亭旁建起“一钱太守庙”。从此,刘宠“一钱太守”的美名传遍天下。“一钱”见清浊,收一钱不负百姓父老深情,“一钱付江水”更显刘宠不贪品格。“有余褒”便是百姓的口碑。
纵观全诗,前四句一句一典,意在告诫为官者,在诱惑面前怎么权衡名节和利欲的轻重,在贪廉较量中,怎么坚守为官的本心,穿越古今,发人深省。后三句抒发内心之感,从重利欲、轻名节者的下场入笔,揭示其无处可逃之悲。收尾点明作诗目的,表己心志:如能时时鉴史问廉于身于心,常思常省为官之道,坚守从政初心,自会“清风”拂面。(太康县纪委监委 连韶光 岳艳阳)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xl/article9cdb8bd72c8140508b5ab0c635b82d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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