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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青少年宫里的高薪合同工

发布时间:2021-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我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希望同志们以我为戒。”杭州市萧山区青少年宫主任李峰收到《免职决定书》后,后悔地说道。

  事情要从杭州市萧山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下属青少年宫开展的延伸巡察说起。

  “黄组长,我发现一个高薪合同工,她平均月工资过万,其他同类性质合同工的平均月工资只有4千左右,而且2019年已到退休年龄,返聘工资这么高,有点不符合常理。”巡察组的小储比对着工资发放清单,很快发现了异常。

  巡察组黄组长细致地查阅了工资发放清单,分配了任务,“大家分头行动,把李某的人事档案、相应的会议纪要全部拿出来看看,同时再找几个老员工重新进行谈话。”

  巡察组抽丝剥茧,很快查实了青少年宫主任李峰借职务之便违规用人的事实。

  李某是李峰的大姐,2009年12月之后进入青少年宫就职,主要负责勤杂工作,她的入职时间刚好在李峰进入青少年宫后。即便2019年李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青少年宫还是继续聘用了李某,且既没有召开班子会讨论,也没有签订相关协议。

  “青少年宫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仅10人,算上编办核定的全日制合同工作人员,不过12人。就这么几口人中都能出现人事方面的问题,看来‘一把手’的规矩意识非常欠缺。”对于大家挖掘出来的信息,黄组长进一步分析道,“明天小储和我一起找李峰谈谈,其他人聚焦重点,对青少年宫人事方面的材料进一步排查。”

  次日,在同巡察组的谈话中,李峰当场承认了他与李某的亲属关系,而对于巡察组提出的违反规定对李某高薪返聘的问题,李峰则辩解道,“这个岗位很辛苦,找不到人,才一直由我大姐帮忙顶替着。”

  “所以你既不开班子会,也不签返聘协议,更不公开招录,就花着单位2倍的高薪请你大姐帮忙?”

  对于黄组长的一针见血,李峰哑口无言。

  另一边,巡察组对青少年宫人事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2019年9月调入青少年宫的事业编制人员、文学组组长郭某是李峰的舅嫂,据了解,当时李峰极力推荐郭某调入,但没有把两人的近姻亲关系如实报告。

  以上两个看似不起眼的人事安排与调动,映射出单位一把手的作风和态度,也暴露出二级单位的监管盲区,很容易就成为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重灾区”。

  据此,区委第一巡察组按程序将李峰作为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涉嫌在选人用人上程序不规范、应回避未回避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指导团区委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和处置,最终有了开头的一幕。(杭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8/04/0300933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