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让监督成为习惯
发布时间:2021-08-07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关于农业产业园新建项目整体进展情况,我们要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提交给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土地整合发包情况也要详细列出......”
“办公室把党组近期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同时将社保中心、养老失业科梳理的问题台账一同报送......”
这是福海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互通信息、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福海县纪委监委抓实派驻监督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结合部门行业特点,先后制发《福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制度(试行)》《福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月提醒制度》《福海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单位)通报制度》等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推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确保“监督与被监督”协同联动、同向发力。
截止目前,全县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监督检查128次,发现问题987个,立查立改619个。制发通报26期,责令整改问题234个。制发《季度工作提示单》112份、月提醒单236份。参加、列席驻在单位会议301次,叫停事项12次,制发暂缓执行建议书9份。党组(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干部76人次。
在强化监督、指导的同时,该县着力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以工作提醒的方式,主动与被监督单位对接,参加50个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学习讨论,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作为‘一把手’我不仅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监督,还要推进全局党员干部适应监督、习惯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负责人表示,要深入学习领悟,增强思想引领,以上率下,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福海县纪委监委 祁代勇| 责任编辑 黄文芳)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8-152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