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案件编号终身制,检察官终身负责!
发布时间:2021-08-25 作者:佚名 来源:刑事正义
“案件将有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号’。”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14日在北京说,为严格落实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最高检正在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
“不管经历多少层级、多少环节,一‘号’到底,让司法责任真正落到每一个经办检察院、每一个经办检察官,做到责任分明,可追、可溯。”张军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说。
10月14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次会议是2009年以来最高检再次专门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主题召开的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出席。最高检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受表彰的先进基层院检察长代表等参加会议。13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会议。
一号到底 做到责任分明
张军说,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把着力点放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
会议还透露,最高检正在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张军说,不管经历多少层级、多少环节,一号到底,让司法责任真正落到每一个经办检察院、每一个承办检察官,做到责任分明,可追、能溯。
“还要完善新类型、争议性案件请示报告机制,基层检察院遇到这类案件,要及时向上级院请示,上级院原则上10日内答复,必要时要直接派员到基层指导办案,同样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随选随编随入库
张军提到,能力不足是基层建设面临的最大危机。他说,最高检将统一建设全国检察师资库,将擅长教学的资深检察官、检察业务专家、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专家学者入库动态管理,结合专长安排授课。
此外,最高检还将建设全国性案例库,典型案例随选随编随入库,供检察人员网上查询、参考。
张军说,“检答网”自创设以来已成为广大基层干部学习的良师益友、交流平台,高检院、省级院在加强管理、提升答问质量的同时,要引导基层检察人员进一步充分用好。提升素质,首先要把上级院、上级院检察官素质提升抓实。
遏制基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多发势头
面向检察官们,张军直言,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检察官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加大,“围猎”更加现实,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在深化。面临如此严峻复杂的环境任务,队伍教育、监督、管理面临新的挑战。他要求入额领导干部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不允许入额不办案”。
据悉,检察机关大部分案件由基层院办理,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也多发生在基层。张军提到,要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研究会商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坚决遏制基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多发势头。
“要认真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严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张军说,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认罪认罚后又反悔、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等案件的监督评查。
他提到,要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常态化抓好职务廉洁建设工作,尤其要把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六大顽瘴痼疾”整治任务抓在日常,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基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尤其检察长要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
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表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其中90%以上又是常见多发的案件,即常讲的“小案”。
“一些同志往往认为,这些‘小案’与服务大局关系不大,只要依法办,实体处理没错就行,只有大要案才引起重视、考虑办案效果。我们办理的哪一起案件不关乎法律、政治,关乎涉案人及其家庭生存、发展的条件,哪一起不是‘天大的案件’?!”
张军说,这些老百姓身边发生、大量民间纠纷中产生的案件,最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说,基层检察院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换位思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让能者留平者让庸者退
随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深化,基层检察队伍管理出现新的情况。有的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很快就会感到接近天花板,动力如何持续?司法辅助人员等待入额可预期、确定性不足,常有焦虑之感;司法行政人员认为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也有比较下的失落感。
对此会议要求,既要加强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又要畅通三类人员各自的职业通道,重中之重是要把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会议指出,员额退出、动态管理真正落实了,检察官实实在在感受到工作有压力、日子“不好过”,其他人员的焦虑、失落相对也会减少。
要通过落实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让能者留、平者让、庸者退。不能胜任、考核不合格的,必须退出员额,空缺的员额及时补上,真正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省级检察院要统筹检察官员额指标分配,引导员额空缺较少基层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助理到员额空缺较多、相对落后地区入额。
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也要大力推进落实,探索先从地域相近、同一城市的检察院务实推动,原则上市级院每年入额检察官要有50%左右从基层检察院遴选。同时,推动落实上级院优秀检察官助理到下级检察院入额制度。
深化跨区域互派检察人员挂职交流机制
“招不进、留不住”是中西部和一些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普遍反映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会议给出“实招”:要积极推动检察人员系统内外交流挂职,促进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特别是要深化跨区域互派检察人员挂职交流机制,不仅东西部基层院之间要扩大落实范围,省内、市内经济发展和检察工作明显差异的基层院也要有序安排干部交流,综合条件较好的市、县院,都可以、应当派出骨干到欠发达地区基层院帮助工作。欠发达地区的检察人员也要有序到发达地区检察机关交流工作,开阔视野、加强学习。这项工作持续抓下去,省级院要统筹安排。
此外,要推进基层检察院与当地行政执法机关、公安、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常态化,积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省市级检察院还要充分用好检察官统一调用制度,视情调配辖区内检察官集中办案,缓解基层办案力量不足。
综合来自北京青年报、新华社、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