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蒋从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毕节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蒋从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蒋从跃背离初心使命,目无法纪,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安排直接聘用事业单位人员;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政府出借的资金被非法挪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蒋从跃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蒋从跃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蒋从跃简历
蒋从跃,男,汉族,1964年9月生,贵州金沙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2月至1983年1月,贵州省金沙县委党校农干班学习;
1983年1月至1985年3月,贵州省金沙县环路乡政府文书;
1985年3月至1988年9月,贵州省金沙县太平乡政府文书;(其间:1986年9月至1988年7月在毕节地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8年9月至1991年9月,贵州省毕节地委组织部工作员、科员;
1991年9月至1995年1月,贵州省毕节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副科级组织员;
1995年1月至1997年12月,贵州省毕节地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至2001年12月,贵州省毕节市(县级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贵州省毕节市(县级市)委副书记;(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贵州省黔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7年1月至2011年4月,贵州省黔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贵州省纳雍县委书记;
2013年4月至2013年5月,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纳雍县委书记;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14年2月至2015年11月兼任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贵州省毕节市政协党组成员;
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贵州省毕节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09/t20210930_2516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