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法制 > 正文

奉贤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日前,奉贤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奉贤区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陆文宾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每年春节前,陆文宾与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先后三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其中,陆文宾两次收受礼品礼金,共计价值1300元。2021年7月,陆文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中心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违法所得均予以收缴和没收。

  2.奉贤区法院执行一科书记员祝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8月,时任区法院执行一庭书记员祝军在办理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应邀参加了该案件当事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给予的现金2000元。2021年6月,祝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3.奉贤区南桥经济园区副书记、主任唐文忠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1月12日至16日,唐文忠和南桥经济园区招商员谢卫明,接受该园区内某注册企业安排赴东北哈尔滨、吉林等地的旅游,相关旅游费用均由该企业支付。2021年5月,唐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谢卫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8/u1ai880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