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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按照省、厦门市纪委关于“点题整治”工作的要求,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专项整治

  一、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省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仰哲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期间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视频访谈时提出“试点‘点题整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聚焦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民生热点问题“定点”整治、靶向施策。

  二、主要做法

  创新“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实行“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

  (一)全覆盖选题。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全面征集群众选题,协调省委巡视办、省信访局以及基层纪委监委汇集问题建议,过筛民生热点诉求,与职能部门会商确定“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18个选题,由13家省直部门牵头推进。

  (二)全流程答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部门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举措、按时推进,让整治可操作、可落地、可检验。

  (三)全方位监督。省纪委领导带队走访部门、深入基层调研,综合运用一线监督、挂钩监督、“双点评”等方式,推进专项整治;用好“1+X”监督机制,组织特约监察员等走进“点题整治”,整合专责监督、专业监督优势,统筹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力量,增强治理效能。

  (四)全社会评价。开辟工作专栏,全程公开进展情况、实时接收群众评价;发布“成果清单”“制度清单”,让群众检验;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形成对各整治项目的“量化”评价。

  三、工作成效

  “点题整治”得到群众欢迎、社会认可和上级肯定,征集公告发布首日的点击量就达16.8万人次,老百姓称赞,“选的都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截至8月3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留言1165条,推动职能部门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17065条、已办结13166条,群众有“得”有“感”。如,全省公安部门柔性规范执法,新增路内停车泊位24794个,停用不合理监控设备1546个,调整禁止停车标志标线2689个,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全省中心城区推行课后服务学校1112所,惠及学生94万人,进一步减轻家长负担。中央纪委推广我省做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活动,相关做法在中央深改办相关刊物刊载。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zzqzsbdfbjdzgj/20210930/1707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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