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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推行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向村“两委”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亮剑”,江西省兴国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工作。村干部需将本人的配偶、双方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相关亲属情况,以及本人及亲属在村干部所在乡镇享受的惠民资金、承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情况向乡镇纪委报告。

  县乡两级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全程参与监督涉权事项报告工作,确保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对村干部及其亲属的涉权事项核查对比是否存在违规享受情况。同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将村干部及其亲属享受涉权事项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晾晒、在监督下运行。

  “我们通过抽查,发现有5名村干部未如实报告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枫边乡纪委书记说。经过核查,瞒报漏报的涉权事项,不存在违规享受的情况,枫边乡纪委对这5名村干部的瞒报漏报行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据统计,全县共有2137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报告,其中202人报告涉权事项205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瞒报、漏报涉权事项村干部21人,发出履责提醒函5份。

  “有些老百姓总觉得村干部的亲属享受了惠民政策,就是村干部‘做人情’,现在把村干部的亲属涉权事项、具体金额、享受条件全部公示,不实信访举报也相应减少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涉权事项报告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涉权事项公开工作的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108/t20210830_98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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